一、權責說明:
- 本網站訂位,後續服務由鳳凰旅遊的關係企業~玉山票務(鈺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處理,付款對象亦為鈺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請務必詳讀相關說明欄位之內容以確保您的權益。若您代他人訂購機票,不論您是否為同行者,訂位人將居於旅客代理人之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訂購須知、限制、異動、注意事項等資訊,並負責通知旅客其行程最新狀況;在點選接受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消費者並有義務查詢本網站上及航空公司官網和飯店官網各項須知與相關條件,且確實傳達給旅客,不得於事後以旅客不知或未瞭解等情事做為抗辯理由。
- 未滿20足歲或非完全行為能力人,請透過監護人/法定代理人訂購、交易。
- 依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航空客運服務、旅館住宿服務、票券商品、客製化給付均不適用七天猶豫期(7天鑑賞期)規範。
- 消費者於本公司訂位,則須在本公司開票,未開票之前的「機位所有權」屬於本公司擁有。開票後旅客在產品使用規定內,將保有異動之權利。
- 票規資料(同票價規則、票價規定、機票規定)視同『國際機票交易須知』。
- 嚴禁測試或不實之訂位,若航空公司因此對本公司下罰金,本公司將向訂位者求償。
- 本公司(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或其代理人之事由(如護照或簽證因素 或 訂位時姓名/性別輸入錯誤等)所導致無法成行或延誤之損失。
- 非所有機票皆提供預先選位、累積哩程、特殊餐食需求等服務!航空公司保留異動機型&調整旅客座位(包含付費選位)之最終權力。
- 如遇天災、機械故障、恐怖攻擊、航空公司倒閉(或破產)、最低轉機時間修改、航班異動(包含但不限於航班改時 / 取消 / 變更機型)等不可歸咎於旅行社之因素,機位及相關行程處理由航空公司安排,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含衍生費用)。
- 旅客自行與航空公司達成的協議及在飛行過程中的各種消費,由旅客自行負責。
- 由於透過全球訂位系統進行訂位,當機位狀況吃緊時 或 連線突然中斷時可能導致訂位失敗,仍需以最後訂單成立時所確認之結果為準。
- 航班時間僅供參考,實際飛行時間以航空公司最新公告為準,航空公司保留異動機型、班號、起降時間、起降地點及取消航班之權力。請旅客於出發前主動確認航班狀況,以免航班異動行程受影響。
- 依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旅行社手冊第830d號決議,如客戶不願意提供旅客本人正確聯絡方式(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供輸入訂位紀錄中,將可能無法收到航空公司有關航班取消或班機異動的訊息。凡因旅客沒提供其聯絡方式所衍生之任何損失,航空公司與旅行社有權一概不負責,敬請留意。
- 機票相關規定須以航空公司公告為準。如付款完成後察有抵觸者,本公司保留退款並取消交易之權利。
二、訂位&付款規定:
- 機票皆為記名,訂位時輸入之英文姓名必須與護照上所載英文姓名相同,請留意【姓】在前,【名】在後,護照英文姓名欄位的逗點是區分姓氏、名字之符號。例如護照上登載:林郝美美(LIN HAO, MEI-MEI),護照英文(姓)欄位請輸入LINHAO、護照英文(名)欄位請輸入MEIMEI。若姓名、性別輸入錯誤將無法更改,必須取消原訂位記錄後重新訂位。如因此造成票價變貴或旅客無法成行,本公司恕不負責。
- 因應航空公司票價異動大以及稅金浮動,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於訂單完成當日下午5點前(台灣時間)付款購票有效,如航空公司另給開票期限,則以先到者(較嚴格者)為準;晚間/週末/例假日無提供開票服務,於此期間內付款者,須待下個上班日方可處理,本公司不保證其機位及報價正確性。正確售價必須以開票當日的核價結果 或 航空公司公佈之最新票價為準。
- 依航空公司規定,同一位搭乘者,於同一家航空公司訂立超過一筆以上相同行程的記錄,將被視為『重複訂位』,航空公司有權利不需事前通知即取消全部訂位。如因以上因素導致機位被取消所造成之損失,玉山票務/鳳凰旅遊恕不負相關責任。
- 請據實填寫嬰兒、兒童旅客『西元出生年月日』,以計算票價;如提供之出生年月日不正確導致價差、罰金產生 或 航空公司事後求償 或 航空公司拒絕旅客搭乘,訂位人須承擔完全責任。
- 未滿18歲旅客必須有年滿18歲以上成人全程同行。若需讓未滿12歲孩童(部份國家規定為未滿18歲)單獨旅行,其父母或監護人必須先向航空公司提出相關申請(UM)核可後才能成行,且不適用兒童票價,須另向航空公司洽詢,故請勿於網路下單訂購,並請直接聯繫客服人員。未依規定辦理而致無法成行或產生損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 滿12歲但未滿18歲旅客單獨旅行(YP),或攜帶佔位行李(CBBG)者,票價須另向航空公司確認,故請勿於網路下單訂購,並請直接聯繫客服人員。未依規定辦理而致無法成行或產生損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 旅客如懷孕、食物過敏或有任何健康狀況疑慮,請務必於訂位同時主動告知客服人員和航空公司。航空公司對於懷孕旅客有搭乘限制,且各家標準不盡相同,請務必誠實告知以維旅客健康和權益。
- 有輪椅需求 或 攜帶輪椅/嬰兒車之旅客,請先洽詢本公司客服人員和航空公司。未依規定辦理而致無法成行或產生損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 訂購機票欲加購附屬商品或服務(如車票、兌換券、STPC、加購行李額度、機上服務等)者,不適用線上訂位後直接付款(有位低價機票),請另洽詢客服人員。
- 如付款者非搭乘者,請附上搭乘者與付款者之護照影本。
- 請於付款前自行確認欲使用信用卡所提供之服務,一旦付款確認後要求重新授權、換卡或更換付款方式(如:現金改刷卡、單筆付清改分期、取消分期、更換分期別等),玉山票務/鳳凰旅遊將收取作業手續費每筆新台幣500元;若付款後超過5日 或 距出發10個工作日內 或 該商品已使用者一概不接受更換。每筆訂位紀錄換卡刷以一次為限。若為向玉山票務付款之交易,不得改為向鳳凰旅遊付款,反之亦然。
- 代收轉付收據開立後如需修改,限於5日內 且 限代收轉付收據上所載開立日期之當月份內完成修改,玉山票務/鳳凰旅遊將收取作業手續費每張新台幣300元;跨月份 或 本公司已結報者不接受修改代收轉付收據。摘要欄位不得開立『團費』、『旅費』等此類與實際購買商品不符之品項。請務必於付款時一併於網路/刷卡單備註或告知客服人員正確抬頭和統一編號。
- 本公司目前僅接受台灣地區的銀行所發行之信用卡(發卡組織為VISA、MasterCard、JCB),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網路訂位不適用以鳳凰旅遊集團發出之禮券、兌換券、現金券、抵用券等各式票券支付。
- 不適用信用卡優惠專案、航空公司優惠或其他加購服務需求。
- 其他機票使用相關問題,請閱讀機票Q&A說明。
三、更改訂單:
- 已付款尚未開票者,因更改行程導致與原訂位記錄不同,而產生之機票及稅金價差,必須補足價差方可開票,且須依新訂購機票規定使用。
- 已付款且已開票者,經向航空公司詢問更改事宜後,如可更改,須另外支付航空公司更改費用/罰金(以航空公司回覆為準)+玉山票務/鳳凰旅遊服務手續費(原開票交易金額10%,最低不少於新台幣800元)+票務中心改票費(非制式金額)+航空公司系統訂位費(各家航空公司不同),若有票價差或稅金差異時須一併補足。若無法更改,於該票規允許退票情況下,必須將原機票辦理退票,旅客除了需自行負擔退票手續費用外,需再另外付款重新購買機票。
- 嚴禁No-Show(未如期搭乘)!多數航空公司已禁止旅客No-Show,尤其針對故意放棄部份航段者,航空公司將會追討相關價差並收取罰金,必須由旅客自行全額承擔。欲改票、退票,敬請於原訂航班起飛前48小時以上完成相關流程(晚間/週末/假日無提供改票/退票服務,請提前辦理)。
四、取消訂單:
- 已付款但因個人因素(如:訂位時姓名/性別/生日輸入錯誤、行程異動或訂錯、護照或簽證問題、請假或健康因素、機位候補等事由)需取消開票或辦理退票者,須支付航空公司退票費用/罰金(以航空公司回覆為準)+玉山票務/鳳凰旅遊服務手續費(原開票交易金額10%,最低不少於新台幣800元)+票務中心服務費(短線新台幣800元起、長線新台幣1,000元起)+航空公司系統訂位費(各家航空公司不同),其餘款項將以支票或雙方皆同意之方式退回。
五、退票規定:
- 所有機票的退票期限,以開票日(含)起算最多一年,若航空公司另有規定(例如:泰國航空)則以嚴格者論。須支付航空公司退票費用/罰金(以航空公司回覆為準)+玉山票務/鳳凰旅遊服務手續費(原開票交易金額10%,最低不少於新台幣800元)+票務中心服務費(短線新台幣800元起、長線新台幣1,000元起)+航空公司系統訂位費(各家航空公司不同),其餘款項將以支票或雙方皆同意之方式退回。
- 退票辦理的工作天約三∼六個月,中國民航退票約需六∼八個月。罰款及手續費視不同航空公司而定,部份機票規定不可退票,請於訂購時詳讀相關說明欄位之內容。已部份使用之機票欲申請退票,須由航空公司計算殘餘價值,無法事先預估可退金額;多數已部份使用之機票無退票價值。
- 欲申請退票,請務必於班機起飛前先聯絡客服人員取消訂位紀錄,若造成NO-SHOW恕無法辦理退票。夜間/週末/假日不受理退票申請,不列入工作天數計算。
- 退款領受人以原付款人為主;欲退予他人必須附上原付款人&搭乘者的親筆簽名切結書,並附上本公司要求之身分證明才可辦理退費。
- 無論航空公司收取退票費用與否,因為訂位、開票、退票時本公司皆已提供服務,所以會收取本公司服務費/手續費,敬請理解。
- 購票時含贈品或是有加購項目者,必須於申請退票時連同退票約定書一併附上(不接受補交),否則依據當時活動公告或航空公司規定折算當時價值,於退票款中扣回。
- 其他應注意事項,請詳閱退票須知說明。
六、電子機票規定:
-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將於2008/06/01起全面實施全面電子機票作業。所有機票必須按照順序和方向使用,若違反使用方式,剩餘機票將自動作廢。機票開立後,如因更改日期、航班、行程,經航空公司告知無法連結而必需重新開立機票時,除航空公司改票手續費及稅金價差外,玉山票務中心/鳳凰旅遊另將收取服務作業費(原開票交易金額10%,最低不少於新台幣800元)+票務中心改票費(非制式金額)+航空公司系統訂位費(各家航空公司不同)。
七、寄送規定:
- 如需寄送紙本文件(如:代收轉付收據、電子機票、住宿券、自由行票券等),本公司一律以『限時專送』寄出。若需以其他方式寄送,請於付款交易前先向客服人員確認。
- 如需修改代收轉付收據,必須將代收轉付收據正本寄回玉山票務,且內附『掛號回郵信封』。修改作業天數至少三日(不含週末/例假日)。
八、證件簽證提醒:
- 請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至少六個月以上(實際應有效期仍須視入境國家規定為主)。護照任何一處均不得塗改或變造。護照內頁『簽證/VISAS』空白頁至少須有4頁以上。
- 請先確認所有目的地與轉機地之有效簽證均已辦妥,且旅遊全程日期都未超過簽證效期。特殊性質護照(如:外交護照/公務護照)、非於國內(台灣本島)核發護照、無記載身分證字號護照等,不適用免簽/落地簽/電子簽待遇,申辦一般性簽證被拒絕可能性也較大,旅客務必自行事先向外交部查詢。因未備妥有效證照而致無法成行時,本公司恕不負責。
- 入境 或 過境 美國 / 加拿大 / 阿根廷 / 英國 / 俄羅斯 / 日本 / 韓國 / 葡萄牙 / 沙烏地阿拉伯 等地,須主動提供旅客西元出生年月日+有效護照資料、搭乘中國籍航空須主動提供台胞證資料+護照資料;付款後若因資料提供不齊全導致無法於開票期限前進行開票作業,或導致無法登機,玉山票務/鳳凰旅遊恕不負相關責任,請特別留意。
- 購買單程機票、不同點進出機票的旅客,應先自行確認是否俱備正確簽證、符合身份或相關條件;持單程機票或是沒有備妥前往第三地機票者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 旅客若為役男,請於出發前申請『役男出國核准』或於護照加蓋『役男出境許可章』並確認護照上條碼有效期限。旅客若在軍警單位或軍警相關單位服務,請於出國前事先取得主管機關核准。
- 旅客若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敬請先向原發照單位詢問相關簽證及入出境事宜。
九、攜帶外幣、行李
- 攜帶新臺幣超過10萬元、人民幣超過2萬元、外幣超過美金1萬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黃金價值超過2萬元美金、有價證券總面額達等值1萬美元、寶石/貴金屬/其他有洗錢之虞物品其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等,應事先向海關申報,以免被依法沒收或受罰。
- 入境旅客攜帶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如酒、菸、藥品)皆有其限制,請事先向相關單位查明規定。
- 違禁品、不得隨身帶入機艙品項、不得辦理託運物品、必須辦理託運物品,詳細項目請參閱交通部民航局公告。他國的相關限制應以其法規為主,可參閱美國運輸安全署(TSA)、歐盟、及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告。
- 動 / 植物出、入境均須經過檢疫,請於搭機前至少3個星期以上向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提出申請,且必須事先聯絡航空公司洽詢託運規定。
- 香港、澳門地區將電擊棒、瓦斯噴霧器、伸縮警棍等項目列為絕對禁止攜帶之管制品,無論隨身或置於託運行李皆不允許,一經查獲將遭到當地海關檢控。
- 隨身行李(手提行李)、託運行李的額度和尺寸限制,依航空公司不同而有所相異,請於開票前詳閱各航空公司官網說明,或洽詢客服人員;航空公司保留異動相關行李規定之權力,應以最新公告為準。
十、隱私資料揭露聲明
- 因管理訂位需要及符合各國安檢規範,訂位紀錄中除必填旅客姓名、性別、聯絡方式外,或許還須輸入旅客生日、證照號碼、會員卡號、宗教餐食、病理餐食等多項會揭露個人隱私之資料,且該些個資將允許同行者查詢、閱覽。如訂立在同一訂位紀錄裡,則視同該紀錄中所有旅客均同意揭露個資給同行旅客;若任一旅客不同意揭露個資給其他旅客,請另外訂一個訂位紀錄,票價亦另行計算。
- 上述資訊,訂位代理人有義務於訂位前告知所有旅客。
十一、如有其他問題或需求,請於付款開票前,向客服人員提出洽詢,以免開票後無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