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託運&手提行李資料依照
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官網公布為準。
※詳細里程獎勵辦法依
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官網公布為準。
1.機票相關規定及票價須以開票時航空公司公告為準,航空公司保有隨時變動權益。
⊕如付款完成後察有抵觸者,本公司亦保留刷退或取消訂單之權利。
2.機票開立後,不可更改行程(航線)、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或他人使用。
3.為保障旅客權益,請務必提供停留地的聯絡電話,以利旅客出發後航空公司訂位人員在必要時連絡之用。
4、旅客在購票付款開票前皆須先確認:
A、目的地之有效簽證均已辦妥且效期內。
B、若是轉機行程,轉機國是否需要申辦過境簽證(視旅客所持國籍護照而定),並請自行預先辦妥有效簽證。
C、請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至少六個月以上(實際效期仍須視入境國家規定為主)。
D、旅客若為役男請確認護照上條碼有效期限。
E、所訂妥之記錄旅遊日期、航班與行程是否均正確。
F、所訂妥記錄上之旅客英文姓名性別是否與護照無誤。
5、旅客在出國旅遊前皆須再次確認:
A、目的地之有效簽證均已辦妥且效期內。
B、若是轉機行程,轉機國是否需要申辦過境簽證(視旅客所持國籍護照而定),並請自行預先辦妥有效簽證。
C、請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至少六個月以上(實際效期仍須視入境國家規定為主)。
6.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如因更改日期/航班/行程,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 (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
7.一般機票均可改期,但已訂妥機位,而未如期搭乘時,請旅客一定要在原搭機日期前向航空公司更改機位,以免造成NO SHOW (指已訂位而未通知航空公司取消機位且未如期搭乘者)而產生罰款。
8.機票一旦開立後,更改出發地即需重新開立機票,務必於機票更改完成後,再請前往機場搭機。
⊕請在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之間完成作業(國定假日除外),若未依此時間作業,有可能無法順利完成改票,敬請旅客務必配合。
⊕部分航空公司或入境國家所規定開立機票時須提供旅客相關資料,Ex.入境美國須提供旅客出生年月日、搭乘中國籍航空須提供台胞證證號等所須開票資料;付款後若因資料提供不齊全而無法於開票期限前進行開票作業,玉山票務恕不負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