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韓航空票價及規定異動頻繁,故實際售價及適用機票規定均須以開票當時航空公司公佈之為準,本公司保留隨時更動權利,如無法接受請勿預訂此商品。
⊕訂位 / 開票規定:
出發60天前訂位,需於訂位7天內開票;
出發30天前訂位,需於訂位5天內開票;
出發7天前訂位,需於訂位3天內開票;
出發4天前訂位,需於訂位2天內開票;
出發2天前訂位,需於訂位1天內開票;
出發1天前訂位,需於訂位2小時內開票。
⊕依照航空公司或訂位系統公布日期開票,以先到日期為準(較嚴格者) ;遇假日需提前作業,如未依規定日開票者,不得開票。
1、第一個航段出發日決定全程淡旺季之票價。
2、全程限搭正班機,不適用與其它航空聯營『CODE SHARE』之班次。
★去回程可使用 KE / CI 代號共享航班,不適用 KE 與其他航空公司代號共享四碼航班。
3、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不可開立日期OPEN〈不確定日期〉或候補機位之機票。
4、此售價均不含任何稅項,稅金以開票作業當天為主。
5、混合艙等與不同點進出:
⊕適用與大韓航空北美旅遊票經濟艙票價 Q 艙混艙使用,不可與其他專案票或促銷票合併使用,規則從嚴,限開票前確認。
⊕回程可與大韓航空有飛之其他美加城市不同點進出(中段自理),稅金另計,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限開票前確認請洽客服人員。
6、轉機點相關規定:
⊕去程回程均可選擇加價NTD 3,500停留首爾,稅金須另計,限開票前確認請洽客服人員;24小時內皆算轉機,不可出境,限開票前確認。
★提醒您:停留各轉機點若須具備有效之簽證請務必於出發前辦妥,如有需求請洽客服人員。
7、更改規定:
⊕機票開立後,可於機票內原艙等有效期內更改第一航段日期,機票須重新開立;每次更改將收取航空公司手續費NTD
3,600 玉山票務手續費(原機票消費金額含稅10%) 及開票中心手續費,若有票價及稅金差價時需補足。
⊕機票開立後,可於機票原艙等有效期內更改其他航段日期;其他航班條件(承運航空公司、行程、停留點、艙等、淡旺季)不變狀況之下,可做票號連結免收取更改費用,但若因艙等更改或其他因素導致無法連結票號而需重新開立機票時,須另外支付航空公司更改費用與玉山票務以及開票中心手續費用,若有票差及稅差異亦需補足。
⊕出發前之更改,更改訂位紀錄中任何一段,需"全程"取消機位,全行程之去回程日期以及航班需全程重新訂位。
⊕如已訂妥機位而未如期搭乘時,請旅客一定要在原搭機日期前向航空公司更改機位,原班機起飛前48小時取消機位並完成更改機票手續(例假日不接受改票)。
⊕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
⊕機票開立後,不可更改行程航點、不可轉讓他人使用。
8、退票規定: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
⊕全程未用欲辦理退票,將收取航空公司退票費用NTD 9,000 玉山票務手續費(原機票消費金額含稅10%) 及開票中心手續費,再依相關規定辦理退票。
⊕機票全程未使用欲辦理退票者,辦理退票須於原訂位班機起飛前48小時完成(如遇例假日請提早作業),原訂出發日期後不接受辦理退票。
⊕退票辦理時間約需3至6個月;如有資料不齊全,需等資料齊全後才開始計算退票作業時間。
9、No Show:
⊕如已訂妥機位,全程需按原訂行程搭機,若未搭機請於班機起飛前48小時完成更改及取消機位手續,若無取消或更改完成視為No -Show,
No -Show航空公司將收取罰金NTD 3,600;將更改日期航班或辦理退票時一併收取。
⊕如已訂妥機位而未如期搭乘時,請旅客一定要在原搭機日期前向航空公司更改機位,原班機起飛前48小時取消機位並完成更改機票手續(例假日不接受改票)。
10、相關機票規定及票價以開票時航空公司公告為準。航空公司保有隨時變動權益,如付款完成後查有抵觸者,本公司亦保留刷退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