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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02.05

移民署出境查驗貼紙說明

內政部移民署出境查驗貼紙說明

 

 

      依據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第12條第1款經自動查通關系統入國者,得免其護照內加蓋入出國查驗章戳。
 

      移民署陸續於各機場、港口設置出境紀錄貼紙列印機,提供旅客使用自動查驗通關設備後,若需查驗章戳者,可自行選擇是否列印當次出境通關紀錄貼紙,黏貼於護照簽證頁,每次以一張為限。

   ※出境紀錄貼紙請黏貼於護照簽證頁空白處,不可黏在資料頁、註記頁、封面封底等處,亦不可遮蓋到其他簽證、出入境戳章;貼上後撕下重貼可能損毀護照導致其失效,故黏貼時請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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